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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办公室

作者:甘肃文化翻译中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6/24 17:42:56

为了推动文化大省建设,营造我省优良国际语言环境,提高市民对外交流水平和国际化意识,提升城市现代化文明程度和综合宜居水平,提升文化对外传播能力,发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和文化交流的智库作用,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批准在甘肃文化翻译中心设立甘肃省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办公室(简称“办公室”)。

一、“办公室”性质

甘肃省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办公室作为甘肃文化翻译中心的内设机构;其具体工作任务,由甘肃文化翻译中心业务主管部门确定;涉及全省的重大国际语言建设工作,由甘肃文化翻译中心提交省文化提升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由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向全省下发文件实施。

二、工作目标

“办公室”将以增强城市国际交往功能为主线,以营造良好的国际语言环境为重点,以提高市民对外交流水平和国际化意识为目标,以窗口行业为突破口,采取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分步实施等方式,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的影响力、竞争力、辐射力发挥重要作用。

三、工作任务

国际语言环境包含众多指标,根据我省国际语言环境建设现状和目前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拟将首批工作重点定位于“外文公共标识率”即公示语这一重要指标上,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制定《甘肃省旅游景点翻译的规范化标准》,统一规范旅游文化翻译行为

“办公室”将配合省旅游局制定《甘肃省旅游景点翻译的规范化标准》,对我省旅游文化翻译中存在的良莠不齐、无据可依或标准不一等严重问题进行整改、规范,从根本上解决我省旅游文化翻译市场的混乱、无序现象。

(二)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设置和译法

参照公共场所标识语翻译的已有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和国际通用准则),有步骤地设置、修改和规范道路交通、旅游景区、博物馆、商业场所、文化设施、地铁公交、医疗卫生、体育场馆、环卫设施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图标、英文标识和英文说明;统筹规划双语标识的设置工作,重点抓好新建公共设施中双语标识的规范工作,形成有效的同步建设机制;开辟公共场所双语标识外文翻译纠错渠道,发挥群众力量进行监督和纠错。

(三)提高旅游咨询中心的外语服务水平

在外国游客聚集的旅游景点增设旅游咨询中心,提供双语咨询服务,以及导游手册、景点介绍、地图、时刻表等资料的多语言印刷品和宣传中华文明的书籍刊物。有条件的旅游景点可提供多语言服务,满足国内外游客多样化需求。

(四)加大媒体双语化建设力度

与省电视台合作,开发制作外语类广播、电视节目,在办好甘肃卫视频道和栏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外语广播、电视节目。积极增设媒体报道的双语内容,与外语教育专家和外语培训机构合作录制外语教学节目,为市民学习外语和了解外国文化提供服务。

(五)规范公共信息网站双语内容,构建多语言服务平台

制定多语言翻译标准,督促各出版发行机构、窗口行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依据标准,规范外文网页;规范政府、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双语内容;增设各委办局、区县网站的英文网页,开设双语内容,建立城市外语咨询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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